近期疑有菸品業者向青少年廣告行銷指定菸品(加熱菸)等情形,請各位同學勿輕信宣傳手法,勇敢拒菸

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(以下簡稱國健署) 113 年 1 月 5 日發布之新聞稿(如附件)指出:世界衛生組織( WHO )公布之「加熱菸對健康影響研究實證報告」,提到菸品業者錯誤之行銷策略包括:宣傳指定菸品(加熱菸)健康風險比紙菸更低、可作為紙菸之替代品、能減少二手菸及異味等。

事實上,指定菸品與紙菸均會成癮,且無助於戒菸。

依「菸害防制法」第 15 條規定,任何人不得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指定菸品,亦不得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、廣告未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;另依同法第 17 條規定,任何人不得供應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 20 歲之人。